招商代理
一、代理经销条件:
1、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固定的经营场所,资信良好;
2、经销商有肥料产品的营销经验与一定的经营规模,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管理能力;
3、有专职的营销队伍与一定的物流中转输送能力;
4、具有一定的的资本实力,并且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络比较完善;
5、有诚实的经营作风,与本公司能互惠互利,亲善合作;
6、能积极配合本公司的各项营销工作,遵守公司的市场营销规则,恪守公司的价格体系;
7、地(市)、区县级城市代理经销商 ;
8、具备品牌意识,有长期合作意向;
9、理解和接受本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;
10、交易方式为现款现货、款到发货、概不赊欠;完成本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(具体数量根据区域而定)。
二、管理模式要求:
1、信用保证制度,如若取得某区域独家经销权的客户,需保证不串货、终端零售价不得低于公司建议的零售价;
2、公司对各级经销商进行管理并协助经销商对分销商进行沟通管理;
3、公司对区域经销商的分销(直销、批发、零售等)市场开发,采取区域经销总理制;
4、公司对经销商采取资格评审制,所有经销商须提交部分公司证件资料。
三、代理经销责任:
1、积极拓展本公司的销售市场,并建立长期有效的销售网络;
2、积极配合公司的营销和市场维护策略;
3、严格遵守本公司保密守则,妥善管理商业资料,严守商业机密。
4、及时向本公司反馈市场信息,并对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5、尊重和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;
6、严格遵守经营合约,接受本公司的检查与监督。
招商电话:0728-33263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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